根据 《关于开展2016—2017年度“五四青年标兵”和“学生干部标兵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中的相关规定,采用各分院党总支推荐和学生自荐形式,经院团委研究,决定授予迟卓等10名同学为“五四青年标兵”和刘蕾等23名同学为“学生干部标兵”荣誉称号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17日
受理地点:院团委 院部办公楼218室
联 系 人:越 寒
联系电话:13654310222 0431-85185414
五四青年标兵名单:
迟 卓 会计学院 徐 皓 会计学院
许轩宁 经济管理学院 温诗悦 经济管理学院
邵玉雪 建筑工程学院 胡 涛 建筑工程学院
刘松胤 机电工程学院 刘 涵 数字出版学院
张 童 文化旅游学院 马 雪 现代农业学院
学生干部标兵名单:
刘 蕾 会计学院 赵 雪 会计学院
冷振元 会计学院 张羽冲 经济管理学院
李迎博 经济管理学院 臧佳斌 经济管理学院
关淇文 建筑工程学院 苗家瑞 建筑工程学院
王嘉琦 建筑工程学院 秦永祥 机电工程学院
刘美清 机电工程学院 佟琳琳 文化旅游学院
王金汉 文化旅游学院 杨 蕊 数字出版学院
张 博 数字出版学院 于 博 现代农业学院
王晓桐 现代农业学院 郭轩宁 电子信息技师学院
王启明 电子信息技师学院
孟国轩 学生会主席 肇 君 学生会秘书部长
赵 淼 社联主席 臧一蓉 社联宣传部部长